超越法定刑?——舆情之下唐山案的法律人视角

作者: 杨江云 发布日期: 2022-08-15 14:12:00 浏览: 773

       2022年6月10日凌晨,唐山某烧烤店里多名女性在就餐时因拒绝一男子骚扰,而后被多名男子围殴。众目睽睽之下,椅子砸啤酒瓶猛击头部、脚踹头部、拽着头发拖行,施暴者作案手段之凶狠令人发指。该事件严重挑战了社会道德和法律底线,激起了全国人民的愤慨。目前九名涉案人员已全部抓获并被刑事拘留,这些人会受到法律怎样的严惩?


施暴者的围殴行为可能涉嫌的罪名?

       根据网络上公开的视频,笔者初步判断施暴者就其“围殴”行为可能涉嫌两个罪名:一是“故意伤害罪”,二是“寻衅滋事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从主观要件看,嫌疑人具有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从客观方面看,嫌疑人实施了非法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伤情应至少达到轻伤以上。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规定了该罪的四种情形之一是“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从主观要件看,嫌疑人具有伤害他人身体和破坏公共秩序的故意;从客观方面看,嫌疑人在公共场合无事生非,持续暴打他人,既伤害了他人身体健康,也严重破坏了公共秩序。

      两个罪名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区别:

 (一)侵害的客体不同。故意伤害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侵害的是单一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寻衅滋事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侵害的是复合客体,包括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秩序。

 (二)行为实施场所不同。故意伤害罪的伤害行为可以发生在任何场所;寻衅滋事罪的随意殴打行为只能发生在公共场所。

   (三)  入罪门槛不同。故意伤害罪的入罪门槛更高,须致人轻伤以上才构成犯罪;寻衅滋事罪的入罪门槛相对较低,多次随意殴打他人,或者携带凶器随意殴打他人,即使没有造成严重的结果,也构成犯罪。

   (四) 法定刑不同。故意伤害罪的法定最低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最高刑是死刑;寻衅滋事罪的法定最低刑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最高刑是十年有期徒刑。

        对于同一犯罪行为符合数个罪名的,刑法理论和实践中称为想象竞合犯,会择其重罪予以处罚。因此若被害人的伤情鉴定结果为轻伤,适用寻衅滋事罪的处罚可能更重;若伤情鉴定结果达到重伤,适用故意伤害罪的处罚可能更重。因此,笔者认为该案中伤情鉴定结果,将成为影响适用罪名的重要因素。


施暴者是否涉嫌黑恶势力犯罪?

       关于施暴者是否构成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刑法中对黑、恶势力均有相应的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4条规定: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最高人民法院等机关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规定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特征表现为:“有三名以上的组织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较为固定,组织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实施三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或者其他犯罪活动。”因此单单从组织特征上看,黑、恶势力都需要具有较为稳定的团伙成员。

      本案中的九名施暴者系较为稳定的团伙,还是临时纠集?是惯犯还是偶发的单次打人行为?相关情况都有待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后进行判断。单纯因施暴者打人手法娴熟、手段凶残或者网络上的各种信息、传闻而认定其为黑恶势力犯罪,为时尚早。


为何本案由异地公安机关侦查办理?

       根据公安部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5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一般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但该规章第22条第2款规定,对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目前,案件已经河北省公安厅指定由廊坊市公安局某分局侦查办理。通常情况下,上级单位指定异地公安机关侦办一般出于以下原因:一是案件和涉案人员的背景较为复杂,或者与当地某种势力存在关联,异地侦办有助于排除干扰,保障案件得到有效处理;二是对于有重大影响的敏感案件,为了回应社会公众关切,异地侦办有助于促进司法公正和获得公众信任。


能否对施暴者在法定刑以上进行重判?

        一群壮汉在公开场合围殴女性,其行为严重违背了大众的道德良知,严重挑战了法律的尊严和底线,理当依法予以严惩。然而,一些媒体提出应当将施暴者判处死刑等超过法定刑的求,该如何看待?

       我国一直以来努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其基本方针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是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使国家的执法权和司法权,对于违法犯罪行为都应当遵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笔者完全赞同施暴者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依法予以严惩的观点,若超出法定刑进行重判,虽然可能迎合了大众对正义的部分需求,但违反了“罪刑法定”和“罪责刑相一致”的基本原则,长远来说会损害法律的权威,更是对我国法治建设的另类伤害。

       此外,司法审判是一项严肃且专业的工作,需要公安机关的侦查、取证,需要公诉机关的审查、提起公诉,需要控辩双方在法庭上充分质证、辩论,最终由法院依据相关证据材料依法做出裁判。目前除了打人视频外,网络上的许多爆料、传言真假难辨,媒体超越舆论监督定位,越俎代庖搞“舆论审判”,将会严重损害我国司法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据悉,唐山全市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工作,要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笔者相信,鉴于本案在全国范围内的重大影响,后续的每一步进展都会得到社会高度关注,最终会依法公正处理,施暴者会为其恶行付出沉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