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律师出席全国人大关于“民事诉讼法”修改的基层立法意见征询会

作者: 创同律师 发布日期: 2023-02-08 16:32:00 浏览: 1272

2023年2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事诉讼法》修改草案调研会议,即基层立法意见征询会,在长宁区虹桥街道古北市民中心举行。

我所特邀代表李箐友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发表了对《民事诉讼法》修改草案第3条即预作为《民诉法》新条款第八十三的修改意见。

上午9:00,会议在长宁区虹桥街道古北市民中心三楼正式开始。会议由全国人大挂职干部、虹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袁泉同志主持。会议视频同步北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工委会议现场,北京会场由民法室二处谢旻遐主持。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乔林法官、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审监庭丁宁法官先后发言,就《民事诉讼法》修改草案第5、6条上诉的程序问题,以及涉外管辖、送达相关条款提出了自己的意见,认为应保留第一百七十三条不要修改,涉外管辖的“适当联系、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等概念不明晰。出席会议的其它代表也就涉外管辖的送达及管辖有激烈的争论。




        我所李箐友律师发表了对《民事诉讼法》修改草案第3条即预作为 《民诉法》新条款第八十三的修改意见。

        李律师认为,条文“人民法院可以指派司法技术人员参与询问、调查取证、勘验、保全、开庭审理等诉讼活动 ,协助查明专业技术事实”这一修改有助于准确、科学认定案件事实,同时提高效率,减少工作量。但是,在司法技术人员的界定上,司法技术人员参与的范围上,以及《民事诉讼法》修改草案第四十七的回避方面对司法技术人员应本着审慎的态度去处理。

     首先,就相关技术方面问题的核实,涉及专业技术问题,原被告有利益冲突,审判庭极有可能对双方提交的证据无法判断真伪及是否符合客观事实,即使有专业的鉴定机构出具报告,就其能否采纳也需要技术人员的介入。术业有专攻,单凭审判人员的知识储备,往往不能作出正确判定。

      其次,这一条款实施后能较大提高效率,减少工作环节及工作量。主要在于变被动等待当事人申请为主动介入,增加了审判机关的主动性。审判机关对案件事实的技术了解,指向明确,能更高效便捷查明案件事实。

     另外,有几个方面需要全面准确的表述。一是司法技术人员的范围,应有明确的列举;二是介入的目的及范围应该仅限于查明案件事实;三是关于回避问题,司法技术人员毕竟不同于审判人员,鉴于不同的地位作用,不应该有同样的要求。如果有违法犯罪行为,法律法规已经有相应的规定,没有必要特别专列条文。

      长宁区街道工委副主任凌妍同志作总结发言。

      她说,今天我们参加上海唯一的一个基层立法意见征询点的会议,光荣而自豪;同样的地方,就是这间屋子,2019年11月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同志在上海市考察,在咱们长宁区虹桥街道古北市民中心,同参加《民法典》法律草案意见建议征询会的中外居民亲切交谈,详细询问会议法律草案的意见征集工作情况。

虹桥街道基层立法意见征询点,是上海唯一的一个基层立法意见征询点。立法不是远在天边,而是就在身边,我们一定运用我们的专业知识,将这一优秀传统发扬光大。

     她的一席话,说出了所有与会者的心声。